栏目导航
热点推荐
- 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还是共享?
- 搜狗咬QQ 门户网站“入口战”
- 谷歌“涉黄”都是点击率惹的祸?
- Google无事先警告就删除音乐博客
- 第十二届百度先锋论坛定于2008年
- 长篇:冬天来了 但阿里巴巴没有
- 百度开始内测C2C平台 名额不超过
阅览排行
百度就虚假信息事件道歉
www.jz123.cn 2011-08-19 来源: 站长家园 责任编辑(袁袁) 我要投递新闻
本报讯 昨晚,针对违规推广链接事件,百度公司销售副总裁王湛出现在央视财经频道《经济信息联播》栏目,表示已经对违反规定的代理商予以开除,并对因虚假信息受到影响的用户表示道歉。
之前,央视记者曾赶到百度公司采访,但遭拒绝。
昨天,百度公司销售副总裁王湛在节目中表示,针对央视的报道,百度公司非常重视,展开了全公司范围内的追查,其中也包括代理商体系。目前,百度已经开除了违反规定的代理商,并对整个销售和审核流程进行系统地审查,争取尽快弥补其中的漏洞。
王湛表示,对因为虚假信息而受到影响的用户再次表示歉意。王湛称,今后将会不断完善各项规范,通过技术和人的手段,屏蔽一些非法信息。王湛称,去年,百度就开始与国家部委联合做阳光行动,但此次报道说明需要做的还很多。
针对百度虚假信息事件,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陈际红表示,百度事件的出现,凸显国内在互联网的法律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盲点。陈际红认为,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,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应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
(据央视财经频道 本报记者 袁国礼 整理)
(本文来源:京华网。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 http://www.jinghua.cn )
上一篇:网易公开课投入已超千万 下一篇:百度游戏:行业里的潜行者